日前報載在台東的偏鄉小學有一對姊妹因出門時未帶雨具,不巧傍晚下起傾盆大雨,因此想借電話請家人來學校接人。後來向一位老師求助時,老師竟然說:「要打電話,要付五塊錢」,因此讓當時身上沒有帶錢的兩位小姊妹最後只能淋著大雨走回家。
小姊妹的父母靠打零工維持家計,當天父親外出,母親在家照顧小姊妹的弟弟,見到女兒全身濕透,十分心疼,隔天向校方反映,學校表示係「使用者付費」,讓家長聽了更心寒。
台灣目前貧富不均的狀況日趨嚴重,不是每個家庭每天都可以拿出零用錢給孩子上學,這個學校的作為,似乎等於「用錢欺負孩子?」殊不知此舉對孩子心理已產生嚴重的影響。
儘管校方事後解釋,會要求學生打公務電話要投錢,主要是公務電話費用逐年增加,且要灌輸學童「使用者付費」的觀念;從小我們就被教導「師者,傳道、授業、解惑也!」公務電話使用者付費並無不妥,但若是因為公務電話費用過高,難道老師就不能幫她們連絡家長或「偶一為之」先拿自己手機出來借她們使用嗎?更甚或是找一把雨傘借給她們?
據了解,這所學校老師使用公務電話毋須付費,而學生和教師都屬於學校成員,如果教職員有權免費使用公務電話,在特殊情況下,學生是否也應有權使用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