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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年前的抗爭,是同舟共濟的;參與者進去了,有其他人會幫忙照顧家人的….四十年前的抗爭,是義無反顧的;參與者失蹤了,他的家人會自豪地繼續活下去。而現今的抗爭,是專割稻尾的;只要有人傻傻去送死,旁人立即搶著邀功….

 

革命者應該都是知道自己抗爭的後果與下場的,但這些學運學生有這些覺悟嗎?還是只想著混一些資歷,只想著自己未來遠大的政治前途,卻無視底下參與者的熱情被糟蹋,生活從此兩樣,把他們當成是『民主的代價』說丟就丟?

 

再者,學運期間,出現了所謂「當獨裁成為事實,革命就是義務」的口號;但是,他們有認真深思過,這句口號的另一層涵義卻是:「當民主已成為事實,革命就是背叛。」

 

認真探討我們台灣的政治及行政品質也許有些缺失,但不可否認的,台灣確實是全世界民主化及自由度極高的國家之一,這是舉世共認的事實。因此,不容任何人恣意貼上「豺狼政府」、「獨裁政府」的標籤,就自導自演地宣告「革命無罪,造反有理」。容我再提醒學運人士一次,當民主已成事實,霸占立院及侵入政院就是對民主與法治嚴重的背叛。

 

筆者反問:如果真的獨裁,會放任你們在立法院胡作非為嗎?會放任特定的媒體跟政黨一再地扭曲事實嗎?你們對外宣稱「革命就是要流血」,但請問你們憑什麼代表多數人民「革命」?你們說你們不是暴民,可是當你們攻進立法院那一刻,拔電線、砸窗、破門、亂敲亂打、翻箱倒櫃、毀壞公物,之後更攻佔行政院,你以為人民都沒有長眼睛嗎?這不是暴民,那什麼才是暴民?我更想奉送一句:當暴民已成事實,驅離就是義務!

 

我們曾經歷二○○四年兩顆子彈及二○○六年紅衫軍兩大街頭群眾事件;尤其紅衫軍號稱百萬示威,也沒有人衝進總統府。這正是台灣與泰國及烏克蘭不同之處,但試問這場學運霸占立院及侵入政院的正當性何在?

 

如果說立院審查服貿確有其程序不正義,但這個「九個月加卅秒」的立院醜態,它並非是從近期才開始的。倘若認為立院的代議政治失敗,即可霸占立院;那麼在立院抵拒陽光法案時、抗拒證所稅時、在抵抗實價登錄時、霸占主席台時及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時,是否早應該更有理由霸占議場?

 

所幸這場學運所反映的附從者之憂國心情及愛國情操是值得稱許的。但是學運寡頭霸占立院及侵入政院的行為絕無正當性,這是連林飛帆及陳為廷二人都承認的「非法行為」;台灣社會若認為霸占立院及侵入政院是光榮的民主壯舉,我們將可斷言,台灣恐將淪為下一個烏克蘭;台灣雖難有萬全的兩岸政策,但這次反服貿學運人士提供的「最佳解決」方案,若竟是「恐中」、「拒絕全球化」甚至是「再回頭搞台獨」,這簡直就是把全民當三歲小孩般惡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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